人才测评:测评不能没有原则
来源:朗识测评|作者:诗诗|发表日期:2016-07-25
常说“做人要有原则”, 做人比做事重要,做人是做事的基础。原则是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所以无论是做什么事,都需要有原则。做人才测评也是一样,需要遵循原则才能做出准确、有参考价值的测评结果。人才测评的原则主要是以下几点:


  1. 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测评时不但要考虑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普通条件,也要考虑个体之间的差异。


  2. 测评与评定相结合。测量是评定的基础,评定是测量的继续和深化。没有准确客观的测量,就不会有科学合理的评定;同样,离开了科学合理的评定,即使有准确客观的测量也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


  3. 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在进行人才测评时,一方面应尽可能提高测评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也不考虑现有的技术水平和测评条件,注重实用性。


  4. 精确与模糊相结合。在人才测评中,有些测评要素是可以很精确地进行测评的,例如机械推理能力;有些则是很难进行测评,例如口头表达能力和自我认识,这时就需要进行模糊测评。模糊测评有两种:一种是损失一定的精确性,寻求实用性;另一种是利用模糊数学原理进行貌似模糊,实则更精确的测评。在人才测评中应该是在模糊之中求精确,在精确之中蕴模糊。能精确处求精确,不能精确之处则模糊。


  5.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在现代人才测评中,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首先表现在测评要素和测评标准的设计与编制上,静态测评是以相对统一的测评方式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进行测评,不考虑测评要素的动态变化性。在一次人才测评中,有的测评要素宜于用静态测评的方法进行测评,例如专业知识、能力倾向等;有的测评要素则宜于用动态测评的方法进行测评,例如决策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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